我国自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据财政部消息,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关税减让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该举措将进一步深化中刚经贸合作,为高水平中刚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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