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符合学校食品安全特点的风险管控清单,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深度嵌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通过风险清单制度和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
讯 1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军介绍,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积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整体机制。柳军表示,《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学校的要求要严于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实施以来效果非常好。
一是推动学校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尤其是校长“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显著增强。食品安全工作普遍摆到了校长工作的案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也被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陪好餐”、做好“月调度”成为很多校长的工作常态,这些跟过去相比有了显著的变化。二是督促学校依法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特别是对于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除了自营的还有承包经营的、送餐的,尤其是对承包经营的食堂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通过这个制度的实行有效防止个别学校食堂通过承包经营转嫁管理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情况,有了很大改进。截至11月底,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等按照“应配尽配”要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食品安全员37万人。这些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日常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三是制定符合学校食品安全特点的风险管控清单,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深度嵌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通过风险清单制度和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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