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成果

  8月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工作情况。  数据显示,自2016年6月四川高院环资庭成立以来,截至2026年6月,四川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073

  8月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工作情况。


  数据显示,自2016年6月四川高院环资庭成立以来,截至2026年6月,四川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0737件,其中一审案件24942件,2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典型案例,3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24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十年来,四川法院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一审审结污染环境案件1441件,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4225件,涉耕地案件4203件,非法采矿案件709件,非法捕捞案件3201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7973件。同时,妥善审理涉大熊猫国家公园案件522件,推动关停小水电69座、退出矿业权21宗,全力守护自然保护地体系。


  在专业化建设方面,四川全省已构建起省、市、县三级环资审判组织体系,设立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创新生态修复方式,建成16个省级示范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判令补种林木122.46万株,增殖放流鱼类751.04万尾,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猕猴”案首创“野化放归”生态修复方式,入选2023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提名案件。


  四川法院还深化跨域协同共治,与重庆、陕西、甘肃等六省市建立司法协作机制,构建“一园三江”流域保护格局,推动成立73对“纽扣法庭”,实现上下游、左右岸一体化保护。发布“绣蜀”环资审判总品牌及十大区域特色品牌。


  (来源:人民法院报)


来源:中国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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