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11月1日起实施

为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购物需求,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公告,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并定于11月1日起实施。

  讯 据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为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购物需求,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公告,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并定于11月1日起实施。

  一是扩大离岛免税商品范围,增加宠物用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微型无人机、小家电等商品。优化后的离岛免税商品由45大类提高至47大类。二是允许服装服饰、鞋帽、陶瓷制品、丝巾、咖啡、茶等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退(免)增值税、消费税。三是将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四是允许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政策,离岛且离境旅客购买离岛免税商品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五是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在本自然年度内可按“即购即提”提货方式有关要求,不限次数购买离岛免税商品。

  政策调整后将有利于扩大离岛免税政策享惠面,增加商品供给,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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