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28条措施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将先行用地范围由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项目扩大至《国家公路网规划》工程的改扩建项目以及省级能源、交通、水利建设项目。

  人民网武汉3月10日电(记者张沛)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服务支点建设若干措施》,从科学布局国土空间规划、精准配置自然资源、及时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创新产业用地政策、优化房地产用地政策、积极盘活低效存量用地、持续完善“两上四服务”工作机制等七个方面制定28条措施。


  在加强用地计划保障方面,支持各地按2024年“增存挂钩”核算的用地计划指标规模的70%预支用地计划。对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51020”现代产业集群、“两重”“两新”类的重大产业项目,省级直接配置用地计划。


  将先行用地范围由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项目扩大至《国家公路网规划》工程的改扩建项目以及省级能源、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对确需分期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和教育、卫生、医疗、殡葬等民生类单独选址项目,可根据可研报告确定的方案或可研批复中明确的分期建设内容,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加快进度。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用地,无需办理用地预审,可单独组卷报批。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开展“土地+矿产”“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水+森林”“土地+矿产+森林”等不同方式的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提升综合使用价值。持续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构建“事前定标准、事中强监管、事后优服务”的全周期管理体系。鼓励国有企业通过自主、联营、转让、公益开发等多种方式推进存量土地盘活。


  湖北省自然资源部门将常态化赴能源、交通、水利、科技等用地大户上门对接,建立用地需求清单,全程帮办和调度落实,以主动、热情、精准、高效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应批快批”。


来源:中国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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